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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太原中考普通高中录取政策

来源:太原晚报 2016-6-14 10:24:10

关于录取

  ●普通高中的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①第一阶段录取:太原外国语学校、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小语种录取;体育、艺术特长生录取;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录取。②第二阶段录取:公办普通高中学校(统招生、定向生)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,市招考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,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“太原招生考试网”补报志愿参加录取,未补报志愿的考生,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。

  ●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录取时,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,从730分开始,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;报考志愿、成绩相同时,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理科综合、文科综合的顺序,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。

  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,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。

  ●职业学校录取办法(1)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“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”上完成。

  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,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,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,不得免试入学。

  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,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、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,学制为三年。

  (2)职业高中(职业中专)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完成。各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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